记者从住建委了解到,住建委要求各区住建部门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对于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高层民用建筑,每天至少开展1次对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通道、建筑内消防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的全面巡查。
另外,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要求,8月30日前,全市50%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测1遍;10月底前,全市100%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测1遍。
同时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有高层民用建筑宣传栏、电梯广告牌等明显位置粘贴逃生指南和安全告知书,公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常识。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要求,所有高层民用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逃生预案,9月底前组织全体业主、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开展不少于两次逃生演练活动。